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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农家乐—农业概况

办事流程

  • 户口登记办理
  • 居民身份证办理
  • 户口、证件办理收费标准
  • 申报暂住登记或申领暂住证规定
  • 企业(公司)设立登记程序
  • 个体私营业户开业登记程序
  • 经济合同签证程序
  • 消费者投诉程序
  • 质量技术投诉范围及程序
  • 计量检定程序
  •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证程序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 个体诊所开办标准
  • 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程序
  • 卫生监督监测收费标准
  • 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 图书报刊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 静宁县农业银行业务办事程序
  • 静宁县工商银行贷款办事程序
  • 静宁县建设银行贷款业务办事程序
  • 静宁县农村信用联社贷款办事程序
  • 静宁县社会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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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 

     
    主管单位:静宁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0933)2521259-4009

    户口登记办理
     

    一、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持下列证明到新生儿母亲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婴儿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已婚但户口簿上婚姻状况末做变更的,持本人结婚证);
     2.婴儿的出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
     4.婴儿生母系驻甘部队现役军人的,要交验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明。
    二、办理死亡人口注销户口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卫生部门、街道、乡镇保健部门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公安部门签发的非正常死亡证明;
     2.死者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需注销户口的,持相应的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四、办理户口迁出的,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五、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的,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六、办理户口迁入的,持下列证明证件到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已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七、办理外省市迁入户口的,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6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迁移证、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
    八、办理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入户,应向入户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回原籍落户的持安置部门开具的入户通知证明和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证明;
     2.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异地落户的持县、市(区)局(分局)入户通知单、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户口项目证明;
     3.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
     4.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办理居民身份证件。
    九、回国人员办理入户,应向入户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本人护照及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
     2.接收单位人事部门或街道开具的入户证明信;
     3.非本派出所注销户口的持注销地派出所户口项目证明信;
     4.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十、办理刑满释放、解除劳教、解除收容教养人员入户,应向入户地派出所交验的

    证明证件:
     1.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
     2.劳改、劳教、收容教养部门开具的释放、解教、解除收容教养证明书;
     3.非本派出所注销户口的持注销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项目证明;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版权所有

    版权所有:静宁县农业(扶贫)办公室  静宁县发展计划局
    联系地址:甘肃省静宁县城中街95号 邮编:743400
    E-mail: cnpljnjw01@public.lz.gs.cn
    联系电话:(0933)2521434 传真: 2527084
    制作:甘肃经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