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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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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快依法行政进程,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置于法律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根据平凉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在乡镇和县直部门全面开展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三增一稳""五个加快"的工作思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以建立制度完备、公开公正、运转协调、职责明确的工作运行机制为重点,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试点工作与促进依法行政、营造"三个环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为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为了确保政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真正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试点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四条原则:
    1.依法公开原则。政务公开要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凡公开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公开。
    2.真实公正原则。政务公开要以真实为前提,公开事项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坚决禁止搞半公开甚至假公开,不准欺骗群众,失信于民。
    3.注重实效原则。政务公开要立足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和科学管理,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和单位办事,达到服务于民、取信于民、造福于民的目的。
    4.有利监督原则。政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简明清楚,通俗易懂,一目了然。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凡重大行政行为必须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增强监督的超前性和针对性,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
    三、试点范围及内容
    全县一切运用公开权力直接为群众服务的办事机构和组织,对职责范围内的公务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以外,都要采取适当方式向干部群众和社会公开事权、财权、人权和办事依据、职责、条件、程序、纪律和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一)试点范围
    1.县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
    2.乡镇政府及其乡直机关;
    3.实行垂直领导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上级要求,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二)公开内容
    1.县政府公开内容
    (1)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2)政府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过程以及出台的政策;
    (3)县级财政年度预决算及执行情况;
    (4)人事任免、公务员考录招聘、轮岗交流及就业岗位信息情况;
    (5)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和重要物资实行政府采购情况;
    (6)重大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7)行政审批项目、程序的执行情况;
    (8)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要办的实事及完成情况;
    (9)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行政执法事项;
    (10)县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2.县直部门及有关单位对外公开内容 
    (1)资源开发、用地审批、征地补偿、专项经营、资质审查、税费收缴和减免、办照验证、工程招标、固定资产投资审批、电信资费、生育证审批和发放等行政审批事项;
    (2)行政事业性收支、行政罚没款收支、计划生育费征收和使用等情况;
    (3)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劳动仲裁、工伤鉴定、经济处罚、案件处理、军转干安置、招工招生、农民负担、乡镇财政、优待抚恤、扶贫救灾款物分配和发放等情况;
    (4)失业就业、农民收入、物价指数、教育收费、反腐倡廉、医药医疗费用、住房价格、社会保险、商品打假投诉等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5)办事职责,包括本部门职责、内设机构职责、部门领导分工和工作人员职责;
    (6)办事依据,包括所遵循的法律、法规、政策、决议、决定、指标和罚款、收费的项目及标准等;
    (7)办事条件,包括办事对象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必备的文书资料;
    (8)办事程序,包括办事的过程、顺序等;
    (9)办事时限,即办理某一事项所需的最长时间承诺;
    (10)办事结果,包括办理某一事项的最后结果,应达到的标准和对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置结果;
    (11)办事纪律,包括在办事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纪律规定和违章、违纪处罚办法等;
    (12)监督投诉,包括监督机构、监督制度、监督渠道等内容。
    3.县直部门及有关单位对内公开内容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干部人事管理、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职称评定情况,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4.乡镇政府及乡直机关公开内容
    乡镇政府和乡直机关对职责范围内的公务事务,特别是群众普遍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的政务内容,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以外,都要采取适当方式向干部群众和社会公开,做到内容、程序、阵地、时间、管理"五规范",公开结果干部群众满意。主要公开以下几方面内容:
    (1)政务活动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乡级财政年度预决算及执行情况;干部人事任免、岗位调整交流情况;重要专项经费和重要物资的分配、使用情况;重大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政府承诺为群众要办的实事及完成情况;本乡镇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2)办事政策依据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涉及乡村的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扶持乡镇经济发展、减轻农民负担、征兵、优待抚恤、社会保障和宅基地审批、农资分配、水价调整、计划生育等有关政策规定,乡镇制定的有关规定和措施等。
    (3)土地使用管理公开。主要包括土地征用、租赁、承包、转让、划拨情况,村民宅基地规划、审批、划拨和管理,乡村道路、水利工程、农贸市场、乡办企业及教育、文化、卫生、敬老等公益福利事业建设用地。 
    (4)计划生育管理公开。主要包括年度人口计划安排及执行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审核、下达及执行情况,违犯计生政策对象处理情况。
    (5)农民负担管理公开。主要包括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林特产税、牧业税及农业税附加的安排及执行情况,义务工、劳动积累工等任务的安排落实情况。
    (6)公益事业建设事项公开。主要包括文化、教育、卫生等项目的筹资、建设情况,乡村道路、水利、通讯设施的筹资、建设情况。
    (7)经济发展事项公开。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重要项目的安排和落实情况,乡办企业立项建设、引进联合、租赁承包、改制改造等情况,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费收支情况。
    (8)救灾救济等资金及物资管理公开。主要包括扶贫、救灾救济和捐赠款物的分配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确定和优抚优待标准执行情况,各种农用物资的分配供应,乡镇集体资产、生产资料的管理使用。
    5.乡镇政府及乡直机关对内公开内容
    主要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干部人事管理、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考核等次、职称评定情况,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公开形式及程序
    本着醒目、简明、易懂、好记、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的原则,因事制宜,采取窗口公开、载体公开、媒体公开、会议公开、信息手段公开、热线电话公开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提高公开实效,力求做到符合机关工作内在规律,既方便群众又具可操作性。
    (一)公开形式
    1.县政府公开形式
    (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开设政府政务公开网页,通过网络公开政府的政务活动;
    (2)编发简报、纪要、信息等,及时公开政府重大活动、决策过程及出台的各项政策文件;
    (3)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开政府的政务活动; 
    (4)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新闻发布会、政策咨询会、质询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等会议形式,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政务活动进行公开;
    (5)开通县长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6)建立领导值班日公示制度,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各类矛盾;
    (7)办好政务大厅,完善管理运行机制,集中公开与行政相对人密切相关的行政事务;
    (8)设置电子触摸屏或电子显示屏,进行政务公开。
    2.县直部门及有关单位对外公开形式
    (1)设置政务公开栏,明确部门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纪律和办事结果等内容,公布办事流程图; 
    (2)设置政务公开监督台,对办理事项的负责人、承办人姓名、照片及监督投诉电话上墙公示;
    (3)开通电话语音查询或咨询电话;
    (4)建立值班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
    (5)印发宣传资料、办事指南和便民服务手册;
    (6)办理或行政审批事项较多的部门和单位,应设置电子触摸屏。
    3.县直部门及有关单位对内公开形式
    (1)召开干部职工会、情况通报会、阶段工作会、民主生活会等;
    (2)印发文件、通报、简报、规章制度;
    (3)采取内部计算机联网;
    (4)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装框上墙。
    4.乡镇政府及乡直机关公开形式
    (1)编发简报、纪要、信息等,及时公开政府重大活动、决策过程及出台的各项政策文件;
    (2)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政策咨询会、民主评议会等会议形式,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政务活动进行公开;
    (3)开通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4)建立领导接待日公示制度,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各类矛盾;
    (5)设置政务公开栏,明确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纪律和办事结果等内容,公布办事流程图;
    (6)设置政务公开监督台,对办理事项的负责人、承办人姓名、照片及监督投诉电话上墙公示;
    5.乡镇政府及乡直机关对内公开形式
    召开干部职工会、情况通报会、阶段工作会、民主生活会;印发文件、通报、简报、规章制度;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装框上墙。
    (二)公开程序
    凡需由县上统一公开的重大政务事项,由县政务公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等征求有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后,报县政务公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乡镇和县直部门(含垂直管理单位)需自行公开的政务事项,由各单位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县政务公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再行公开。要实行"预公开"制度,对涉有群众切身利益、大家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要公布方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进行调整后,再予正式公开。有些重要事项,如财政预决算等经过人代会审议通过后再予公开;政府的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工程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要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公开。
    五、实施步骤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试点工作从2003年3月开始,到6月底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20日)。县政府及部门成立政务公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抽组工作人员,落实办公地点,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拟定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分别报市县政务公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安排部署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宣传、广电等部门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为政务公开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1日至5月10日)。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政务公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编发工作简报,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
    (三)规范完善阶段(5月11日至31日)。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进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运作,巩固提高。 
    (四)总结验收阶段(6月1日至30日)。各单位对政务公开试点工作认真总结,于6月10日前向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工作总结。县政务公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县直各部门政务公开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总结经验,推出成果,接受省市验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是迎接入世挑战,改进施政方式的需要,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协调政府加强督查检查、政府办公室加强组织协调工作"的领导体制,理顺关系,加强领导。县上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张正为组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葛会荣、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旺军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王克选、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陈尚孔、县监察局副局长张文江、县人事局副局长、编委办主任马忠辉、县政府法制局局长张林冰、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赵鹏飞、县民政局副局长马康宁、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贾世玺为成员的县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王克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林冰、赵鹏飞、贾世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并从县监察局、人事局、民政局和县政府办公室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具体办理政务公开试点日常工作。县直各部门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认真研究制定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安排部署,推进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和单位,也要开展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接受县上的统一领导,确保政务公开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2、广泛动员,强化宣传。要组织召开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学习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为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奠定思想基础。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的作用,开辟政务公开专栏,发表电视讲话,公布承诺内容,广泛宣传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意义和作用,及时报道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要采取召开村民大会、印发公开手册、工作组进村入户等形式,将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有关政务告知广大农民群众,动员群众参与监督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日活动,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印发宣传资料,现场解答问题,使政务公开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 
    3.强化监督,务求实效。要建立政务公开预审制度,对所有公开内容进行事前预审和事后监督,准确把握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和时间,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健全监督网络,从社会各界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明确其职责、权利和义务,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要开通政务公开监督电话,设立投诉窗口和政务监督信箱,开展领导接待日活动,征求干部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及建议。要设立政务公开值班室,安排专人负责,随时受理群众举报的不公开、假公开等问题,做到反馈快、查处快、曝光快。要建立政务公开报告和评议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定期报告政务公开情况,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评议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及时整改问题。县上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进驻县直各部门,指导开展政务公开试点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收集新闻线索,宣传先进典型,通报敷衍塞责行为,推动政务公开扎实有效进行。 
    4.明确责任,严格考核。要建立政务公开考核责任制,细化任务目标,将政务公开量化到人、具体到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建立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制度,对拒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或在政务公开活动中应付差事、弄虚作假、侵犯群众利益等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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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甘肃经济信息网